社区心理服务
社区心理服务是指依托社区(村),宣传心理健康理念、普及心理健康知识,提供心理服务。服务对象是社区居民,特别是困难群众、老年人、困难儿童、社区矫正人员、失独家庭、社区戒毒人员等特殊群体。社区心理服务经常与社会工作结合。《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》提出,试点地区到2021年底社区(村)普遍设立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,建成率达80%以上;乡镇卫生院(社区卫生服务中心)要安排符合心理健康服务要求的场所,为有需求的居民提供健康教育、答疑释惑、心理咨询等服务。
心理健康知识普及:采用宣传单、海报、社区群、大屏幕、讲座、服务卡等多种形式向社区居民宣心理健康理念、普及心理健康知识,提高群众的心理素养,增加心理健康意识,正确看待并主动寻求专业的心理帮助。
特殊群体心理支持:为空巢、丧偶、失独、留守老年人,孕产期、更年期和遭受意外伤害妇女,流动、留守和困境儿童、孤儿,残疾人及其家属等提供心理辅导、情绪疏解、家庭关系调适等心理健康服务。
心理服务中心建设: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地区的社区(村)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基本建设完成,但总体服务能力还不强,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还需进一步完善,非试点地区也需要建设服务中心。为持续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有关工作落实,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于2024年5月成立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专家工作组。
社区心理人才培养:专业的心理服务人才一直是社区心理服务的薄弱环节,需要针对基层社会心理服务人员,定期开展专业服务技能培训,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。